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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vironmental Energy Design Institute

观察丨能源互联网是能源革命的战略支点

分类:
行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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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03/03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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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互联网+”智慧能源(简称“能源互联网”)是一种互联网与能源生产、传输、存储、消费以及能源市场深度融合的能源产业发展新形态,具有设备智能、多能协同、信息对称、供需分散、系统扁平、交易开放等主要特征,该文件一出便引发广泛关注。  “《意见》作为国家的一个纲领性文件,对

2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互联网+”智慧能源(简称“能源互联网”)是一种互联网与能源生产、传输、存储、消费以及能源市场深度融合的能源产业发展新形态,具有设备智能、多能协同、信息对称、供需分散、系统扁平、交易开放等主要特征,该文件一出便引发广泛关注。

  “《意见》作为国家的一个纲领性文件,对能源互联网的发展方向给予比较明确的说法,这至少能确定能源互联网正式成为国家的一个发展方向。该文件是在能源革命理论的基础上出台,是撬动能源革命的战略支点。”《意见》起草组成员、清华大学能源互联网创新研究院副院长高峰对记者表示。

  能源互联网的第一个十年计划

  《意见》指出,能源互联网是一种能源产业发展新形态,相关技术、模式及业态均处于探索发展阶段。近中期将分为两个阶段推进,2016~2018年,着力推进能源互联网试点示范工作。2019~2025年,着力推进能源互联网多元化、规模化发展。

  “一方面可以看出政府对能源互联网发展寄予厚望,这一产业拥有无穷的发展机遇;另一方面,产业发展路径急需顶层设计和指导,《意见》恰当地为产业未来十年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可谓是能源互联网的第一个十年计划。”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副研究员苗韧博士告诉记者。

  《意见》的一大创新就是对能源互联网的概念和边界给出了明确的界定。《意见》明确,从煤、油、气管网智能化到冷、热、电多能融合,均在能源互联网产业发展规划中,而不仅仅局限于电力。苗韧认为,从系统运行来看,多种能源相互补充、互为备用,可以有效提升能源系统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对能源互联网企业而言,意味着市场规模份额的扩大,就有了跨界的可能。

  “《意见》的核心亮点还是创新体系,包括建议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的发展,营造能源互联网的创新生态核心体系,这是最重要的,不是纯以技术或政府角度进行大量投入,而是要找到可持续、可复制的模式。”高峰说。

  专家认为,互联网之所以能够取得前所未有的成功,秘诀就是能将互联网技术与商业模式匹配。商业模式决定了企业与用户之间的关系,在能源互联网体系下,能源用户同时也是能源生产者,所以能源互联网商业模式的进化必须与能源系统运行方式匹配,才能促进商业模式与技术发展之间发生化学反应。

  《意见》也注重产业发展和制度设计的连贯性。上承宏观国家战略,下启微观的技术和产业发展,广泛与中国现有的能源和低碳发展政策对接,形成了多维统一的政策和技术发展体系。“《意见》有效地继承和整合了之前中国在工业信息化融合和能源互联网产业发展的经验,这不仅将为已取得一定发展的相关技术搭建发展的舞台,也会令我国能源革命加速推进。”苗韧说。

   首推可再生能源生产智能化

  围绕能源互联网的发展,《意见》提出包括推动建设智能化能源生产消费基础设施(简称“任务一”)、加强多能协同综合能源网络建设(简称“任务二”)、推动能源与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深度融合(简称“任务三”)、营造开放共享的能源互联网生态体系等十大重点任务。

  《意见》的起草组成员、华北电力大学能源互联网研究中心副主任刘敦楠告诉记者,十大任务涵盖了能源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体系和商业模式、关键技术、标准体系不同层次的发展建设需要。其中基础设施建设是能源互联网发展的物理支撑,是首先要解决的基础问题。因此前三项任务是围绕基础建设展开的,其中“任务一”是推动能源互联网络中各个节点上能源供需元件的智能化,“任务二”是建设能源网络,“任务三”是能源网络与信息网络的融合。

  记者发现,《意见》又将“任务一”分为推动可再生能源生产智能化、推进化石能源生产清洁高效智能化、推动集中式与分布式储能协同发展、加快推进能源消费智能化的内容。

  对此,刘敦楠表示,“任务一”是推动能源互联网建设和发展的首要任务。其中,鼓励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实现提高可再生能源比例,优化能源结构,实现能源的安全、高效、绿色、可持续利用是能源互联网建设的核心目标。“推动可再生能源生产智能化”成为《意见》中重点任务的“NO.1”,是发展能源互联网要做的第一件事。

  苗韧认为,在《意见》为产业构筑的宏图之后,一是企业要加快技术研发和明确发展布局,在未来的能源互联网系统中找到自身定位;二是政府应细化发展战略,加快研究后续制度方案设计,并协同相关企业、产业联盟推进能源互联网标准化体系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中心高级经济师刘满平博士告诉记者,能源互联网的根在能源,不在互联网,它与互联网金融相似,而任何产业链的创新、变革,在带来巨大红利的同时,也会暗藏风险,增加中间成本。政府在推动能源互联网发展的同时,更应未雨绸缪。目前在互联网金融乱象频发,急需政府监管之时,能源互联网也要提前敲响警钟:大力推动时,政府监管要及时跟上。另外,能源互联网产业化发展要为实现整个能源革命的目标服务,不能偏离这个宗旨;再次,在推进能源互联网产业化发展时,不能完全依靠少数几个大型的能源企业或者互联网巨头来推动,应坚持平等原则,打破垄断,降低门槛,允许不同所有制、不同规模的企业进入,以达到“百花齐放”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