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的通知》政策解读
中国工程院院士饶宏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确保能源安全”。储能对推动能源绿色转型、应对极端事件、保障能源安全、促进能源高质量发展、支撑应对气候变化目标实现具有重要意义。2024年,“发展新型储能”作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一项重要举措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新型储能作为保障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用能需求的关键支撑力量,将为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发展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总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2024年4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第10次局务会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2024年4月11日(此件公开发布)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提高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青海省发改委发布《省能源局组织召开新型储能及新能源配套储能项目调度会议》
中国储能网讯:3月28日,青海省发改委发布文章《省能源局组织召开新型储能及新能源配套储能项目调度会议》。 其中提到,3月28日,青海省能源局组织召开新型储能及新能源配套储能项目调度会议。 会议要求,一是压缩空气储能项目业主单位,要继续衔接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加快项目安全论证,力争早日取得安全评价等前期手续;二是绿电制氢项目业主单位,加强与应急、工信、住建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继续衔接相关用氢企业做好产品消纳等相关事项,力争项目早日开工,实现我省绿氢从试点示范到规模化应用转变;三是电化学储能项目业主单位,加大前期工作力度,严格按照要求期限完成建设任务。弘柳等7座第一批明确建设模式的储能电站须于7月底前完成建设,其余新能源配套储能项目与新能源项目同步建成投产。 原文如下:省能源局组织召开新型储能及新能源配套储能项目调度会议 为促进新能源与新型储能深度融合,充分发挥《青海省新型储能项目推进工作调度机制》统筹调度作用,加快推动我省新型储能及新能源配套储能项目建设,省能源局于3月28日组织召开新型储能及新能源配套储能项目调度会议,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统筹调度推进各类储能项目建设进度。相关市(州)发展改革委,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各项目业主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多元互补的储能体系对于提高我省电力系统安全性、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变革具有重要意义。高效推动新型储能及新能源配套储能项目是贯彻落实省政府《以新型电力系统推进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建设工作方案(2022—2035年)》的具体举措,对推动我省储能多元化示范应用将起到重要支撑作用。 会议要求,一是压缩空气储能项目业主单位,要继续衔接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加快项目安全论证,力争早日取得安全评价等前期手续;二是绿电制氢项目业主单位,加强与应急、工信、住建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继续衔接相关用氢企业做好产品消纳等相关事项,力争项目早日开工,实现我省绿氢从试点示范到规模化应用转变;三是电化学储能项目业主单位,加大前期工作力度,严格按照要求期限完成建设任务。弘柳等7座第一批明确建设模式的储能电站须于7月底前完成建设,其余新能源配套储能项目与新能源项目同步建成投产。省能源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工作专班和项目调度工作机制作用,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加大项目调度力度,督促市(州)能源主管部门,切实落实项目建设各要素保障,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服务企业做好项目建设期间的相关工作,力争各项目按时间节点建成投产。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行政审批服务局,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济宁、威海、滨州、菏泽市水务(水利)局,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建办市函〔2023〕39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工程项目信息的管理,完善归集内容,规范审查流程,提高数据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快做好平台升级改造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数据标准(修订版)》(附件1),已在省平台增加企业业绩指标、个人业绩指标和其他系统项目关联信息3个模块,同步升级了合同模块。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抓紧修订完善市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以下简称“市平台”)相关数据标准,做好市平台改造升级工作,于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与省平台对接。二、规范项目录入内容录入平台的项目应为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符合法定基本建设程序的真实工程项目。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将项目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其他工程项目3类,市政工程项目需明确工程用途。(一)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项目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项目录入内容应包括以下信息:1.工程电子化登记信息;2.招投标信息:项目中标通知书(依法直接发包的项目需提供相关证明);3.施工图审查信息:施工图审查合格书;4.合同登记信息: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合同;5.施工许可信息: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许可证;6.竣工验收备案信息:竣工验收备案表;7.参建单位及相关负责人信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等单位信息与项目负责人信息等;8.单体信息;9.企业业绩指标信息;10.个人业绩指标信息。(二)其他工程项目1.省内已竣工验收合格的矿山、电力、冶金、石油化工、机电等其他工程项目,由各方参建单位在省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同时在“附件”上传项目所在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出具工程项目真实有效的书面意见。录入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信息:工程电子化登记信息,合同登记信息,竣工验收备案信息,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参建单位信息,单体信息,企业业绩指标信息,个人业绩指标信息。企业可依据项目实际情况录入招投标、施工图审查及专业技术人员、施工许可等相关信息。2.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专业工程资质的相关业绩,由交通运输、水利、工业和信息化等专业部门进行确认,相关信息无需在省平台展示。相关专业对应参见附件2。(三)专业承包业绩录入所有专业承包业绩应在总承包业绩基础上完善合同登记信息、企业业绩指标信息、个人业绩指标信息。对于部分无法对应总承包项目的工程,企业可自行录入相关业绩信息,录入内容应至少包含工程电子化登记、合同登记、竣工验收备案、单位信息、单体信息、企业业绩指标信息、个人业绩指标信息等数据信息。三、严格项目入库、勘误、标A流程(一)项目入库流程1.企业根据工程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管理权限,向市级或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项目录入申请并通过市平台录入项目相关信息,并确保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2.根据管理权限,市级或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收到企业录入申请后,应结合在项目监管过程中产生的工程档案信息以及工程项目审批共享信息,对企业填报项目信息进行核实;3.核实无误后,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通过市平台将项目信息相关数据推送至省平台,省平台自动推送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4.企业登录省平台,录入完善企业业绩指标和个人业绩指标2个新增模块,并提交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市级部门对企业填报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后,省平台自动推送至全国平台。3月31日各市平台完成改造升级后,此环节改为在市平台录入。(二)项目勘误流程1.对于全国平台展示的项目信息存在错误数据的,企业根据工程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管理权限,向市级或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修改申请。申请中应如实填报勘误项目信息的错误原因和内容,并按要求将相关材料扫描报送;2.市级或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收到企业项目信息勘误的申请后,应及时对项目信息进行核实,并指导企业在市平台对错误信息进行修改;3.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需在官方网站或市平台公示7天;4.公示结束后,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通过市平台将勘误数据推送至省平台,并通过省平台“项目勘误模块”选择要勘误的项目及具体环节,同时将勘误公文通过附件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勘误进展可通过勘误模块实时查看;5.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项目勘误情况以公文形式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勘误数据推送至全国平台。(三)项目“标A”流程1.对于拟申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资质,用于资质升级,信息完整准确、数据等级已在全国平台标记为B的项目,企业向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2.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及时对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核实,审核无误后于每月20日前通过省平台项目“标A”模块,将项目情况和项目信息“标A”申请表(附件3)以公文形式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每月月底前组织项目实地核查,核查无误的标记为A级,并将数据登记结果推送至全国平台;4.项目一旦标记为A级,不可再进行修改。四、做好项目补录工作对于2023年12月31日前已竣工验收但未归集到全国平台的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可通过省平台“业绩补录模块”录入相关工程项目信息。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企业录入信息进行核实,核实无误标记为B级后,省平台自动推送至全国平台。补录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项目补录流程:1.企业通过省平台项目补录入口录入项目相关信息并提交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企业需为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2.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收到企业补录申请后,应结合工程档案信息以及工程项目审批共享信息,对企业填报项目信息进行核实;3.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标记为B级,省平台将自动推送至全国平台。五、有关工作要求(一)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抓紧部署,明确责任科(处)室,指定正式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统筹负责市平台的改造升级和项目录入工作,省平台将为联络员注册本市审核权限账号。(二)项目录入实行自愿原则,录入企业对工程项目的真实性负责。录入的项目信息需全面、准确,一经在全国平台展示,不得随意删除。(三)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信息审核把关,确保录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对企业上传的信息及附件是否涉密进行专门审核,并在报告中单独注明审核情况。相关申报文件不得由企业携带转送。(四)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工程项目信息数据审核工作的权力监督,责任落实到人,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严禁出现权力寻租等行为。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建立违法违规案件报告和查处制度,健全本地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数据监控机制,开发数据异常系统预警功能,及时调查处理数据异常变化情况,并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报告。(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随时抽查平台工程项目数据,发现数据审核把关不严、录入虚假项目信息的,约谈所在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在全省通报。对企业或个人将虚假项目信息录入平台的,经查实后记入企业或个人信用管理档案,并推送至全国平台标注为虚假信息。 附件:附件1: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数据标准(修订版).docx 附件2:相关专业对应表.docx 附件3:项目信息“标A”申请表.docx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3月 日
全球首台300MW/1800MWH级别压缩空气储能电站即将投运
2024年3月25日,山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林武莅临“山东肥城百兆瓦级先进压缩空气储能电站(二期工程)”项目现场视察指导工作,省发改委、能源局有关领导陪同视察。 “山东肥城百兆瓦级先进压缩空气储能电站(二期工程)”位于山东省肥城市,由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自主研发并提供技术支持,山东省环能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设计,是全球首台基于盐穴储气的300MW/1800MWH级别的先进压缩空气储能电站。 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300MW先进压缩空气储能示范系统1套,220kV变电站1座,核心设施主要分为储能车间、释能车间、升压站、蓄冷蓄热罐区及综合水泵房等。项目总投资约15亿元,设计年发电量达5.94亿度。 新型储能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技术和基础装备,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支撑,也是催生国内能源新业态、抢占国际战略新高地的重要领域。在众多储能技术路线中,压缩空气储能在功能、成本、寿命和效率方面独具优势,特别适合长时大规模储能,是实现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开发利用、电力系统调控的重要手段。 项目已成功入选“2022年山东省能源领域新技术、新产品和新设备目录”、“2022年山东省储能示范项目目录”及“2023年山东省绿色低碳技术成果目录”。利用本项目发电功率调节灵活、调节速度快的特性,能够有效平抑风光等新能源发电出力的波动特性,参与电网调峰,缓解电网调峰压力,提高供电质量和电网运行的安全性。同时压缩空气储能属于环境友好型能源,可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当地环境。 山东省环能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结为战略合作伙伴,自2020年以来已经在多个压缩空气储能项目上展开密切合作。迄今为止,双方已经合作实施了5个压缩空气储能发电项目。 山东肥城百兆瓦级先进压缩空气储能电站(二期工程)近期将投产运行。这标志着我国先进压缩空气储能技术在长时大规模储能领域迈出了产业化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一步。 公司总裁张冠洲与设计一公司副总经理王壮在项目现场检查工作 中央控制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