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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市场行业要闻 | 2024.03.05-2024.03.11

分类:
行业新闻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3/20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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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电力市场行业要闻| 01-政策动向 012024政府工作报告:促进绿电使用和国际互认2024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强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发布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扎实开展“碳达峰十大行动”。提升碳排放统计核算核查能力,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扩大全国碳市场行业覆盖范围。深入推进能源革命,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加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和外送通道建设,推动分布式能源开发利用,发展新型储能,促进绿电使用和国际互认,发挥煤炭、煤电兜底作用,确保经济社会发展用能需求。(来源:新华社)02央视:《“新型储能”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新型储能”发展按下“加速键”3月9日,央视新闻频道《共同关注》栏目推出《“新型储能”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两会专题报道,介绍新型储能功能作用、产业发展现状、未来发展趋势。首次被写入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意味着新型储能发展作为我国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地位得到了广泛认可,也意味着发展新型储能将成为2024年乃至今后相当长时期内,我国经济社会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来源:央视新闻)03国家发改委报告明确2024年电力发展任务3月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查《关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3月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主要任务》。其中提到,制定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完善碳定价机制。碳达峰碳中和积极稳妥推进;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来源:中国政府网) 02-市场规则 01陕西发改委、能监局:《陕西省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实施方案》3月11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发布关于印发《陕西省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实施方案》,对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交易进行了明确。方案明确:1 独立储能可参与电力中长期电能量市场、现货电能量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及容量市场的各类交易(含容量补偿机制等),独立储能按充电状态和放电状态分别结算。2电源侧储能与所属发电企业视为一个整体,维持发电属性不变,按照现行市场规则参与批发市场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交易等。3用户侧储能与其所属电力用户视为一个整体,维持用电属性不变,按照现行市场规则参与批发市场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交易,零售市场交易和需求响应市场等。(来源:陕西省发改委)02陕西电力交易中心:《陕西省电力现货市场第二次结算试运行工作方案》3月11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征求《陕西省电力现货市场第二次结算试运行工作方案》意见建议的通知,其中包含《陕西省电力现货市场第二次结算试运行工作方案》、《陕西省电力现货市场交易实施细则(第二次结算试运行)》、《陕西省电力市场工作日连续开市及标准能量块交易实施细则(2024年试行版)》、《陕西省电力市场结算实施细则(第二次结算试运行)》、《陕西省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实施细则(第二次结算试运行)》、《陕西省电力市场计量管理实施细则(第二次结算试省电力运行)》。其中《陕西省电力现货市场第二次结算试运行工作方案》中提出,本次结算试运行时间为2024年3月22日-4月1日,其中:竞价日:自3月21日开始,每个运行日的前一个法定工作日组织日前市场竞价。运行日:3月22日-4月1日,为期11天。结算日:3月25日-3月31日,为期7天。(来源:陕西电力交易中心)03安徽发改委、能源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等有关事项的通知》3月7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尖峰电价执行范围为用电容量315千伏安及以上执行工商业两部制电价和峰谷分时电价的工业用电。执行时段为7月、8月期间每日20:00—22:00,1月、12月期间每日19:00—21:00。尖峰电价在高峰电价基础上上浮20%。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来源:安徽省发改委) 03-交易动态 01全国首个电动汽车智慧充换电示范区在江苏建成3月4日,我国首个电动汽车智慧充换电示范区在江苏建成。依托智能算法,系统对充电车位实际状态、充电价格、排队等待时间等信息综合研判后,主动向车主推送最优充电方案。新能源车主只需在手机App上输入目的地、车辆续航里程、电池容量等信息,就能知道什么时间、在哪里充电最经济、最省时。据测算,示范区内车主月平均充电排队时间可降低近50%。(来源:新华社)022023年陕西绿电交易规模同比增长近20倍2023年,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共完成清洁能源市场化交易电量185.0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35倍。其中,绿电交易2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近20倍。《陕西省2023年新能源发电企业参与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明确,以“年度+月度”双边协商的方式常态化组织开展绿电交易。2023年,全省共有25家平价新能源发电企业与48家售电公司及其代理的1000余家电力用户进行交易。(来源:陕西省生态环境厅)03新疆已完成2024年度绿电交易任务值的65%截至2月29日,今年新疆绿色电力交易电量6.5亿千瓦时,为2023年全年交易值的1.5倍,完成2024年度绿电交易任务值的65%,实现绿电交易电量过半,实现“开门红”。自2022年实施绿电绿证交易以来,截至目前,疆内绿电交易电量10.9亿千瓦时,疆内用电企业购买绿证277万张,疆内新能源发电企业出售绿证128万张,有力的促进新能源电力消费。(来源:新疆电力交易中心)04江苏能源监管办赴苏州开展绿电绿证情况调研3月4日,江苏能源监管办主要负责同志带队赴苏州开展绿电市场化交易、用户可调负荷参与电力系统调节、绿证服务外向型经济等情况调研。调研组在苏州工业园区实地了解苏州工业园区源网荷储工业集群、协鑫灵活资源交易聚合平台运行情况。(来源:江苏能源监管办)05华东能监局推动虚拟电厂参与华东电力调峰运行3月1日,华东能源监管局组织召开虚拟电厂参与华东电力调峰工作座谈会。华东能源监管局将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主持召开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明确“要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协同推进省间电力互济”要求,结合长三角电力市场建设重点工作计划内容,以“保消纳、保安全、保供应”为目标,推动虚拟电厂参与华东电力调峰运行,推动省间协同互济向需求侧纵深发展,探寻长三角电力市场建设新的着力点。

电力市场行业要闻 | 

01-政策动向


 

01
2024政府工作报告:促进绿电使用和国际互认

2024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强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发布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扎实开展“碳达峰十大行动”。提升碳排放统计核算核查能力,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扩大全国碳市场行业覆盖范围。深入推进能源革命,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加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和外送通道建设,推动分布式能源开发利用,发展新型储能,促进绿电使用和国际互认,发挥煤炭、煤电兜底作用,确保经济社会发展用能需求。(来源:新华社)

02
央视:《“新型储能”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新型储能”发展按下“加速键”

3月9日,央视新闻频道《共同关注》栏目推出《“新型储能”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两会专题报道,介绍新型储能功能作用、产业发展现状、未来发展趋势。首次被写入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意味着新型储能发展作为我国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地位得到了广泛认可,也意味着发展新型储能将成为2024年乃至今后相当长时期内,我国经济社会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来源:央视新闻)

03
国家发改委报告明确2024年电力发展任务

3月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查《关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3月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主要任务》。其中提到,制定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完善碳定价机制。碳达峰碳中和积极稳妥推进;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来源:中国政府网)

 


02-市场规则

 


01
陕西发改委、能监局:《陕西省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实施方案》

3月11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发布关于印发《陕西省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实施方案》,对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交易进行了明确。方案明确:独立储能可参与电力中长期电能量市场、现货电能量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及容量市场的各类交易(含容量补偿机制等),独立储能按充电状态和放电状态分别结算。2 电源侧储能与所属发电企业视为一个整体,维持发电属性不变,按照现行市场规则参与批发市场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交易等。3 用户侧储能与其所属电力用户视为一个整体,维持用电属性不变,按照现行市场规则参与批发市场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交易,零售市场交易和需求响应市场等。(来源:陕西省发改委)

02
陕西电力交易中心:《陕西省电力现货市场第二次结算试运行工作方案》

3月11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征求《陕西省电力现货市场第二次结算试运行工作方案》意见建议的通知,其中包含《陕西省电力现货市场第二次结算试运行工作方案》、《陕西省电力现货市场交易实施细则 (第二次结算试运行 )》、《陕西省电力市场工作日连续开市及标准能量块交易实施细则(2024年试行版)》、《陕西省电力市场结算实施细则(第二次结算试运行)》、《陕西省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实施细则 (第二次结算试运行)》、《陕西省电力市场计量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次结算试省电力运行 )》。

其中《陕西省电力现货市场第二次结算试运行工作方案》中提出,本次结算试运行时间为2024年3月22日-4月1日,其中:竞价日:自3月21日开始,每个运行日的前一个法定工作日组织日前市场竞价。运行日:3月22日-4月1日,为期11天。结算日:3月25日-3月31日,为期7天。(来源:陕西电力交易中心)

03
安徽发改委、能源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3月7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尖峰电价执行范围为用电容量315千伏安及以上执行工商业两部制电价和峰谷分时电价的工业用电。执行时段为7月、8月期间每日20:00—22:00,1月、12月期间每日19:00—21:00。尖峰电价在高峰电价基础上上浮20%。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来源:安徽省发改委)

 


03-交易动态

 

01
全国首个电动汽车智慧充换电示范区在江苏建成

3月4日,我国首个电动汽车智慧充换电示范区在江苏建成。依托智能算法,系统对充电车位实际状态、充电价格、排队等待时间等信息综合研判后,主动向车主推送最优充电方案。新能源车主只需在手机App上输入目的地、车辆续航里程、电池容量等信息,就能知道什么时间、在哪里充电最经济、最省时。据测算,示范区内车主月平均充电排队时间可降低近50%。(来源:新华社)

02
2023年陕西绿电交易规模同比增长近20倍

2023年,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共完成清洁能源市场化交易电量185.0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35倍。其中,绿电交易2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近20倍。《陕西省2023年新能源发电企业参与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明确,以“年度+月度”双边协商的方式常态化组织开展绿电交易。2023年,全省共有25家平价新能源发电企业与48家售电公司及其代理的1000余家电力用户进行交易。(来源: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03
新疆已完成2024年度绿电交易任务值的65%

截至2月29日,今年新疆绿色电力交易电量6.5亿千瓦时,为2023年全年交易值的1.5倍完成2024年度绿电交易任务值的65%,实现绿电交易电量过半,实现“开门红”。自2022年实施绿电绿证交易以来,截至目前,疆内绿电交易电量10.9亿千瓦时,疆内用电企业购买绿证277万张,疆内新能源发电企业出售绿证128万张,有力的促进新能源电力消费。(来源:新疆电力交易中心)

04
江苏能源监管办赴苏州开展绿电绿证情况调研

3月4日,江苏能源监管办主要负责同志带队赴苏州开展绿电市场化交易用户可调负荷参与电力系统调节绿证服务外向型经济等情况调研。调研组在苏州工业园区实地了解苏州工业园区源网荷储工业集群、协鑫灵活资源交易聚合平台运行情况。(来源:江苏能源监管办)

05
华东能监局推动虚拟电厂参与华东电力调峰运行

3月1日,华东能源监管局组织召开虚拟电厂参与华东电力调峰工作座谈会。华东能源监管局将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主持召开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明确“要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协同推进省间电力互济”要求,结合长三角电力市场建设重点工作计划内容,以“保消纳、保安全、保供应”为目标,推动虚拟电厂参与华东电力调峰运行,推动省间协同互济向需求侧纵深发展,探寻长三角电力市场建设新的着力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