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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襄阳加速布局新能源储能电池赛道

2024-07-15

  湖北省襄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1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当地储能电池产业发展情况。据悉,近年来,该市大力发展以储能电池为重点的新能源新材料产业,产业基础日益稳固,链条逐步完善。 襄阳是我国重要老工业基地、全国十大汽车城之一。2023年12月3日,襄阳市政府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动新能源储能电池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提出力争到2025年,新能源储能电池产业规模达到1000亿元,逐步建设成中部地区重要新能源储能电池产业基地。 如今,襄阳新能源储能电池产业正加速形成磷酸铁锂电池和全钒液流电池两条细分产业链双向发力、逐步完善的发展格局。该市拥有3个国家级开发区、8个省级开发区、21个市级特色产业园区,拥有6个省级认定合规化工园区,可承接新能源储能电池产业链上下游各类企业落户。 襄阳市招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谭珊珊介绍,该市将重点发展储能锂电池、钒液流电池两大细分产业体系。在储能锂电池领域,重点发展磷酸铁锂、磷酸锰铁锂等正极材料,加快推动石墨、氧化亚硅等负极材料布局,同步提升电解液、隔膜、集流体等关键材料,打通磷系全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加产品竞争力。在钒液流电池领域,聚焦电解液制备及钒催化剂回收环节,打通制造端、应用端、供应端,加强和推广钒储能电池商业化应用,建立起完整钒液流电池产业链。 襄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何高表示,未来襄阳将在产业上游发展壮大新能源储能电池材料和关键部件,在产业中游精准布局储能电池系统集成及制造,在产业下游做大储能电池应用市场和延伸发展电池综合利用产业,推进新能源储能电池在智慧城市、乡村振兴、智慧交通、新型基础设施等多场景、多领域应用。  

国网山东省电力:建立“电能量收益+容量补偿+租赁收益”的独立储能市场盈利机制

2024-07-15

2020年11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山东确定为全国唯一的电力市场建设综合改革试点省份。3年多来,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电力市场改革的决策部署,坚决落实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党组相关工作要求,针对优先发用电计划放开、新能源入市交易、多层次市场衔接、价格形成机制等市场建设核心问题攻关,编制形成山东电力市场综合改革试点“1+1+2”方案体系并实践应用。2024年6月17日,山东电力现货市场开始正式运行,国网山东电力圆满完成综合改革试点任务。

中国华能党组书记、董事长温枢刚署名文章

2024-07-10

2014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统揽国家安全和发展大局,洞察国内外能源发展大势,创造性提出“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指引我国能源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作为全球装机容量第二大的发电集团、国内最大民生供热企业,十年来,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以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为首责,以加快绿色低碳转型为发展方向,助力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展现了华能新担当新作为。

山东:着力五大重点任务,力争省内光伏产业规模突破300亿

2024-07-07

7月4日,山东发改委、山东能源局等7家省级机构联合印发《山东省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新突破!1小时发电量≈2500个家庭1天用电量

2024-07-05

7月4日 我国首台自主研制 15兆瓦重型燃气轮机——“G15” 在四川德阳总装下线 为我国加快形成自主燃机谱系 和优化能源结构提供了支撑 我国重型燃气轮机领域取得突破

政策解读丨技术创新驱动:科技护航普查新篇章

2024-07-04

  技术创新驱动:科技护航普查新篇章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李昇 风电和光伏发电作为构建新型能源体系的关键力量,是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支撑,也是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必然选择。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中国气象局、国家林草局等六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风电和光伏发电资源普查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开展风电和光伏发电资源普查工作,现从五方面对具体任务进行解读。 一、统一技术标准体系,明确资源普查指引 资源普查作为行业发展的基础,在过去10多年来已先后开展了四次全国范围的风能资源普查,为行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工作基础。前四次普查主要聚焦风能资源特性,且最近一次普查距今已逾十年,对光伏发电资源,尚未在全国范围开展系统性的普查。随着风电、光伏发电规模化跃升式发展,部分省份根据工作需要开展了本地区资源普查工作,但因标准体系不明、技术路线不一,导致普查结果存在较大差异,缺乏统一性、权威性和明确的指导意义。 针对我国风光资源特性、地形特征、开发利用形式的多样性,紧密结合新时代新形势下风光技术发展的最新态势,《通知》明确提出,在试点准备阶段,组织制定普查技术标准指引,从基础数据要求、资源评估方法、可开发量评估方法、普查成果编制等方面形成系统规范的标准体系,确保各试点地区有章可循、科学规范地开展普查工作,同时结合试点地区工作效果不断完善标准体系,为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普查工作提供有力指导和支撑。 二、构建全面数据基础,筑牢普查结果支撑 基础数据完备性、准确性是做好风电和光伏发电资源普查的基础。《通知》明确提出试点准备阶段完成基础数据收集工作。普查基础数据大致可分为三类:一是开发现状基础数据,主要包括开发现状、用地现状、设备情况等;二是气象基础数据,主要涵盖风能、太阳能资源等测风测光数据;三是开发要素类数据,包括地形数据、国土“三调”、林草、三区三线等数据。此外,需要全面梳理国家和地方有关风光开发用地用海要求的政策和规划文件,明确风光开发利用的边界。 基于各部门相关基础数据和管控要求,运用技术手段进行数据融合,对各地区风电和光伏发电的可开发资源条件、建设条件、用地条件进行识别、分析、提取,进而明确风电和光伏发电的可开发利用区域。 三、建设资源观测网络,准确评估资源特性 风光资源观测数据是准确评估风光资源条件的基础。风光资源评估是可开发量评估的基石,是保障风电场和光伏电站开发利用的决定性因素之一,也是推动风光技术创新、优化风光资源开发利用及促进产业发展的指引。 《通知》明确提出试点准备阶段完成风光资源观测网络的前期准备工作,充分利用已有气象观测数据及已建在建电站的测风测光数据,按需构建区域资源观测网络。基于观测数据开展风光资源精细化数值模拟,通过空间分布数据分析,明确设定可利用区域资源评估阈值,识别和明确可开发利用区域,科学评估各地区风光资源条件、时空分布特征、发电特性等,推动风光开发技术及利用方式的创新发展,为保障国家安全稳定能源供应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 四、创新普查工作方式,构筑智慧普查工作平台 为确保普查工作的技术规范性和一致性,本次普查工作搭建统一工作平台,执行统一工作标准,实施统一工作流程。该平台在融合风能、太阳能资源评估基础上,从风电和光伏发电实际开发利用的角度出发,全面综合地形、地貌(海底)、地质灾害、用地类别、海洋环境、开发利用技术等因素,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地理信息、卫星遥感等先进技术,智能化识别满足风电机组、光伏阵列区布置、场址汇集等适建区域;结合用地用海空间要素,衔接国家及地方政策文件开发用地用海要求,智能化划定风电和光伏发电可利用区域。通过自动排布、集散度约束、设备选型、规模测算等智能化工具,测算风电和光伏发电的可开发量,实现工作平台智能化、信息化高效开展普查工作。 五、分级评估可开发量,助力普查结果精准指引 根据《通知》的部署,本次普查要求按照统一技术标准,全面摸排各试点地区的理论可开发量和技术可开发量,并对技术可开发量进行分级评估。技术可开发量的分级分档按资源条件、发电能力等维度划分,一方面区分同一电源类型不同资源水平的差异,另一方面明确同一场区不同资源类型开发利用方式的差异。通过技术可开发量的分级分档,从资源开发经济性上有助于明确开发利用优先级;从资源综合利用上有助于明确开发利用方式;从规划指引上有助于明确开发布局和时序,切实指导未来各地区风电和光伏发电有序、科学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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