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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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山东省电力:建立“电能量收益+容量补偿+租赁收益”的独立储能市场盈利机制

2024-07-15

2020年11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山东确定为全国唯一的电力市场建设综合改革试点省份。3年多来,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电力市场改革的决策部署,坚决落实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党组相关工作要求,针对优先发用电计划放开、新能源入市交易、多层次市场衔接、价格形成机制等市场建设核心问题攻关,编制形成山东电力市场综合改革试点“1+1+2”方案体系并实践应用。2024年6月17日,山东电力现货市场开始正式运行,国网山东电力圆满完成综合改革试点任务。

中国华能党组书记、董事长温枢刚署名文章

2024-07-10

2014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统揽国家安全和发展大局,洞察国内外能源发展大势,创造性提出“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指引我国能源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作为全球装机容量第二大的发电集团、国内最大民生供热企业,十年来,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以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为首责,以加快绿色低碳转型为发展方向,助力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展现了华能新担当新作为。

山东:着力五大重点任务,力争省内光伏产业规模突破300亿

2024-07-07

7月4日,山东发改委、山东能源局等7家省级机构联合印发《山东省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新突破!1小时发电量≈2500个家庭1天用电量

2024-07-05

7月4日 我国首台自主研制 15兆瓦重型燃气轮机——“G15” 在四川德阳总装下线 为我国加快形成自主燃机谱系 和优化能源结构提供了支撑 我国重型燃气轮机领域取得突破

政策解读丨技术创新驱动:科技护航普查新篇章

2024-07-04

  技术创新驱动:科技护航普查新篇章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李昇 风电和光伏发电作为构建新型能源体系的关键力量,是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支撑,也是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必然选择。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中国气象局、国家林草局等六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风电和光伏发电资源普查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开展风电和光伏发电资源普查工作,现从五方面对具体任务进行解读。 一、统一技术标准体系,明确资源普查指引 资源普查作为行业发展的基础,在过去10多年来已先后开展了四次全国范围的风能资源普查,为行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工作基础。前四次普查主要聚焦风能资源特性,且最近一次普查距今已逾十年,对光伏发电资源,尚未在全国范围开展系统性的普查。随着风电、光伏发电规模化跃升式发展,部分省份根据工作需要开展了本地区资源普查工作,但因标准体系不明、技术路线不一,导致普查结果存在较大差异,缺乏统一性、权威性和明确的指导意义。 针对我国风光资源特性、地形特征、开发利用形式的多样性,紧密结合新时代新形势下风光技术发展的最新态势,《通知》明确提出,在试点准备阶段,组织制定普查技术标准指引,从基础数据要求、资源评估方法、可开发量评估方法、普查成果编制等方面形成系统规范的标准体系,确保各试点地区有章可循、科学规范地开展普查工作,同时结合试点地区工作效果不断完善标准体系,为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普查工作提供有力指导和支撑。 二、构建全面数据基础,筑牢普查结果支撑 基础数据完备性、准确性是做好风电和光伏发电资源普查的基础。《通知》明确提出试点准备阶段完成基础数据收集工作。普查基础数据大致可分为三类:一是开发现状基础数据,主要包括开发现状、用地现状、设备情况等;二是气象基础数据,主要涵盖风能、太阳能资源等测风测光数据;三是开发要素类数据,包括地形数据、国土“三调”、林草、三区三线等数据。此外,需要全面梳理国家和地方有关风光开发用地用海要求的政策和规划文件,明确风光开发利用的边界。 基于各部门相关基础数据和管控要求,运用技术手段进行数据融合,对各地区风电和光伏发电的可开发资源条件、建设条件、用地条件进行识别、分析、提取,进而明确风电和光伏发电的可开发利用区域。 三、建设资源观测网络,准确评估资源特性 风光资源观测数据是准确评估风光资源条件的基础。风光资源评估是可开发量评估的基石,是保障风电场和光伏电站开发利用的决定性因素之一,也是推动风光技术创新、优化风光资源开发利用及促进产业发展的指引。 《通知》明确提出试点准备阶段完成风光资源观测网络的前期准备工作,充分利用已有气象观测数据及已建在建电站的测风测光数据,按需构建区域资源观测网络。基于观测数据开展风光资源精细化数值模拟,通过空间分布数据分析,明确设定可利用区域资源评估阈值,识别和明确可开发利用区域,科学评估各地区风光资源条件、时空分布特征、发电特性等,推动风光开发技术及利用方式的创新发展,为保障国家安全稳定能源供应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 四、创新普查工作方式,构筑智慧普查工作平台 为确保普查工作的技术规范性和一致性,本次普查工作搭建统一工作平台,执行统一工作标准,实施统一工作流程。该平台在融合风能、太阳能资源评估基础上,从风电和光伏发电实际开发利用的角度出发,全面综合地形、地貌(海底)、地质灾害、用地类别、海洋环境、开发利用技术等因素,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地理信息、卫星遥感等先进技术,智能化识别满足风电机组、光伏阵列区布置、场址汇集等适建区域;结合用地用海空间要素,衔接国家及地方政策文件开发用地用海要求,智能化划定风电和光伏发电可利用区域。通过自动排布、集散度约束、设备选型、规模测算等智能化工具,测算风电和光伏发电的可开发量,实现工作平台智能化、信息化高效开展普查工作。 五、分级评估可开发量,助力普查结果精准指引 根据《通知》的部署,本次普查要求按照统一技术标准,全面摸排各试点地区的理论可开发量和技术可开发量,并对技术可开发量进行分级评估。技术可开发量的分级分档按资源条件、发电能力等维度划分,一方面区分同一电源类型不同资源水平的差异,另一方面明确同一场区不同资源类型开发利用方式的差异。通过技术可开发量的分级分档,从资源开发经济性上有助于明确开发利用优先级;从资源综合利用上有助于明确开发利用方式;从规划指引上有助于明确开发布局和时序,切实指导未来各地区风电和光伏发电有序、科学开发。

能源政策研究(2024年6月刊)

2024-07-04

  (一) 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计划(2024-2025年)》。 【政策信息】 5月1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十大创新”“十强产业”“十大扩需求”行动计划(2024-2025年)》,其中发布的《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计划(2024-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提出加快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到2024年,全省能耗强度、碳排放强度进一步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可再生能源发电能力、消纳能力不断提高,生产生活方式加快绿色转型;到2025年,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十四五”节能减排降碳约束性指标和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取得明显进展。 【政策解读】 《行动计划》围绕行业产业、能源体系、基础设施等领域部署了五大任务:一是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促进“两高”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力争到2025年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两高”产能比例达到35%;加力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坚持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集群化方向,滚动实施“万项技改、万企转型;积极发展绿色环保产业,大力发展节能环保装备及服务业;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到2025年,累计建成省级以上绿色工厂500家、绿色工业园区50家;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水平。二是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实施煤电转型升级行动,2025年年底前,30万千瓦以下发电抽凝机组基本退出;积极推动油气提质增效,到2025年,原油、天然气产量稳定在2100万吨、5亿立方米,沿海LNG年接卸能力达到2500万吨;提升绿色电力消纳能力,到2025年,抽水蓄能在运在建装机达到1000万千瓦左右,新型储能规模达到600万千瓦以上。三是加速基础设施绿色升级。大力发展铁路运输;着力提升水运服务能力;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不断完善城市市政网络;持续优化农村人居环境。四是提升生态环境计量。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空气质量考核目标,PM2.5浓度下降到38微克/立方米,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到2025年,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左右;推进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到2025年,完成国家下达的造林计划,完成森林抚育20万亩。五是积极践行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开展全民行动;促进绿色消费;倡导绿色生活。   (二) 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印发《山东电力市场参数(试行)》。 【政策信息】 5月31日,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印发《山东电力市场参数(试行)》,规定了与电力市场运行密切相关的31项参数标准。 【政策解读】与储能相关的参数如下:抽水蓄能电站参与市场容量占比,抽水蓄能电站参与市场容量占比γ市场%=50%。预留系统需要备用容量为200万千瓦,电力调度机构可按需调整。用户侧允许最大申报偏差率,用户侧允许最大申报偏差率λ1暂取20%。其中,独立新型储能、抽水蓄能、新能源与配建储能联合主体用电侧暂不回收,虚拟电厂负荷类机组(#2F机、#2R机)暂取50%。 (三) 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发布《山东电力市场结算实施细则及计算示例(试行版V1.0)》。 【政策信息】 6月6日,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印发<山东电力市场结算实施细则及计算示例(试行版V1.0)>的通知》,明确了发电侧主体调试运行期、批发市场发电主体、批发市场用户侧主体、零售市场等的电费结算等。 【政策解读】电力调度机构应于发电机组和独立新型储能完成首次并网或完成整套设备启动试运行当日,将首次并网时间、完成整套设备启动试运行时间通过技术支持系统推送电力交易机构和电网企业。发电机组和独立新型储能调试运行期上网电量,按照调试期价格结算。调试运行期的发电机组和独立新型储能电费结算公式为:R调试= Q调试×P调试,其中:Q调试为发电机组、独立新型储能调试运行期上网电量;P调试 为发电机组、独立新型储能调试运行期结算电价;R调试为发电机组、独立新型储能调试运行期结算电费。新型经营主体用电侧、新能源与配建储能联合主体批发市场用电侧在临时统一调度运行时段,不执行用户侧日前申报偏差收益回收。 (一) 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 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政策信息】为提升电力系统对新能源的消纳能力,加快推进新能源配套电网项目建设,积极推进系统调节能力提升和网源协调发展,5月2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 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主要部署了四大重点任务及两项保障措施,并将资源较好地区的消纳率由95%放宽到90%。 重点任务方面:一是加快推进新能源配套电网项目建设。加强规划管理,分别对500千伏及以上、500千伏以下配套电网项目及配电网的规划管理工作提出改进要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推进前期、核准和建设工作,优化接网流程,简化审核环节,进一步提高效率。二是积极推进系统调节能力提升和网源协调发展。加强系统调节能力建设,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及相关部门,根据新能源增长规模和利用率目标,开展电力系统调节能力需求分析,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调节能力提升方案;强化调节资源效果评估认定,开展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效果、各类储能设施调节性能、负荷侧调节资源参与系统调节规模和置信度的综合评估;有序安排新能源项目建设,切实提升新能源并网性能。三是充分发挥电网资源配置平台作用。进一步提升电网资源配置能力,电网企业要进一步提升跨省跨区输电通道输送新能源比例,加强省间互济,全面提升配电网可观可测、可调可控能力,公平调用各类调节资源,构建智慧化调度系统;充分发挥电力市场机制作用,优化省间电力交易机制。四是科学优化新能源利用率目标。科学确定各地新能源利用率目标,充分考虑新能源发展、系统承载力、系统经济性、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统筹确定分地区的利用率目标。部分资源条件较好的地区可适当放宽,原则上不低于90%,并根据消纳形势开展年度动态评估;优化新能源利用率目标管理方式,强化新能源利用率目标执行。 保障措施方面,一是扎实做好新能源消纳数据统计管理。发电和电网企业统一新能源利用率统计口径,全国新能源电力消纳监测预警中心会同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做好新能源消纳数据的统计校核。二是常态化开展新能源消纳监测分析和监管工作。国家能源局组织有关单位,重点加强对新能源跨省消纳措施的监管。 【政策解读】 国家自2019年以来严控弃风弃光率,制定了95%的较高利用率指标,极大促进了新能源的发展,保障了投资积极性,通过行政手段改变了西北资源条件较好地区弃风弃光严重的问题,在当时具有重要的意义。随着时间的推移,新能源装机比例越来越高,甚至超过统调火电,维持95%的高消纳率越来越困难。同时,风光设备的价格持续下降,电力投资商能够承受一定的弃风弃光。此时,为了保持95%高水平消纳,各地反而开始限制新能源的接入,不利于新能源的发展。《通知》旨在提升电力系统对新能源的消纳能力,确保新能源大规模发展的同时保持合理利用水平,因此根据新的形势,放宽高水平消纳限制底线至90%,是适合当前阶段新能源发展的。当然,90%底线指的是在资源条件较好的地区,如内蒙、新疆、青海等。东部发达省份的消纳率是否会下降,需要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确定。消纳率的确定牵扯风光投资、储能、产业各个方面,牵一发而动全身。东部江苏、浙江等地负荷很大,新能源消纳率达到100%,山东超过98%,暂时没有通过降低新能源消纳率提高接入能力的动力,预估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非常谨慎,也可能维持95%的利用率现状。 除了消纳率之外,《通知》明确加快推进新能源配套电网项目建设、积极推进系统调节能力提升和网源协调发展等重点任务,从系统最优的角度统筹开发和消纳,为新能源发展留有更多空间,对我国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和新型能源体系、完善新能源利用率管理机制、支撑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推动实现“双碳”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二) 国家多部委联合印发《钢铁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等系列文件。 【政策信息】 为进一步加大节能降碳工作力度,分领域分行业实施节能降碳专项行动,加快推进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深入挖掘节能降碳潜力,6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能源局部门联合印发《钢铁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发改环资〔2024〕730号)、《炼油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发改环资〔2024〕731号)、《合成氨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发改环资〔2024〕732号)、《水泥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发改环资〔2024〕733号)等系列文件。 系列文件明确了钢铁、炼油、合成氨、水泥4个行业节能降碳的主要目标,部署了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能源消费绿色低碳转型、能源资源循环利用、数字化升级等重点任务,围绕激励约束、资金支持、标准提升、技术创新等方面加强政策保障,并对组织领导、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宣传引导等提出工作要求。分别将绿氢替代、氢能新技术研发应用作为四个行业节能降碳的重要途径。其中,炼油、合成氨两行业的行动计划中,绿氢消费占比明显提升是主要发展目标之一。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支持和推动各地区、有关行业和企业做好文件贯彻落实工作,深入实施分领域分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加快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提供有力支撑。 【政策解读】钢铁、炼油、合成氨、水泥等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也是高耗能领域二氧化碳排放的重点行业。目前,粗钢、炼油、合成氨、水泥等行业仍分别有约15%、15%、11%、16%的产能能效达不到基准水平,节能降碳潜力巨大。此次发布的文件明确了4个行业节能降碳的主要目标,包括2024—2025年,通过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钢铁、炼油、合成氨、水泥行业形成节能量约32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8400万吨。到2025年底,钢铁、炼油、合成氨、水泥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均达到30%,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 炼油、合成氨两行业的行动计划中,绿氢消费占比明显提升,为氢能产业的发展创造了商机。一直以来,我国氢能发展以燃料电池汽车为主,但是由于配套体系不完善、价格昂贵等原因,体量一直不大。绿氢的发展为氢能发展打开了另外一条通道,欧盟的碳关税为氢能发展注入强心剂,国内也从化工行业开始,要求使用绿氢,会带动绿色氢能和绿氨绿醇相关产业加速发展,应抢抓机遇。 总的来看,国家积极推进相关行业节能降碳,把好新上项目准入关口,实施存量项目节能降碳改造,推动用能设备更新,优化能源消费结构,能够有效提升能源利用效率、降低二氧化碳排放水平,对支撑全社会节能降碳具有重要意义。 (三) 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 【政策信息】 5月29日,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提出:2024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2.5%左右、3.9%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源消耗降低3.5%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8.9%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5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3亿吨。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0%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5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3亿吨。全国抽水蓄能、新型储能装机分别超过6200万千瓦、4000万千瓦(40GW);各地区需求响应能力一般应达到最大用电负荷的3%—5%,年度最大用电负荷峰谷差率超过40%的地区需求响应能力应达到最大用电负荷的5%以上。 【政策解读】《行动方案》围绕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用能设备等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在十个方面做出重点工作部署:一是化石能源消费减量替代行动。二是非化石能源消费提升行动。三是钢铁行业节能降碳行动。四是石化化工行业节能降碳行动。五是有色金属行业节能降碳行动。六是建材行业节能降碳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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